经销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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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经销商定义
本手册所指经销商,是指符合规定的申请资格、按照规定的申请程序、经北京国建合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审核批准、并签订中长期的经销代理协议、被授权在一定的时间和区域内销售本公司系列产品、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二、 经销商分类
地区总经销商:经销商被授权享有在一定的期限内、在一定的地域内的某种产品的独家经销权,公司在该区域范围内不再设立其他经销商。一般以地级市为单位设立总经销商,称之为"地区总经销商"。
特级经销商:考虑到北京、上海、广州、重庆等地市的独特性,经销方式有所不同,公司一般不设立总经销商,而是选择多家经济实力和营销能力比较强的经济实体作为特级经销商,共同开发区域市场。
项目经销商:是指针对特定的工程项目、经公司特别授权经销本公司产品的经济实体。一般要求其有一定工程网络和良好的项目关系,有较大的把握在特定的工程项目上实现产品的销售和推广。
三、 与经销商的关系
公司和经销商是建立在友好平等、荣辱与共、互惠互利基础上的利益共同体,是战略性的合作伙伴。
1、相互独立、分工合作;
2、目标一致、荣辱与共。
3、优势互补、利益共享。
4、共同发展、共创辉煌。
四、 经销商申请资格
1、企业资质: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2、营业设施: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包括办公、营业、库房等),配有电脑、电话、传真、手机等基本的办公和通讯工具。
3、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管理能力、商业信誉;有自己的销售队伍,其中有三名以上销售人员和一名以上售后服务人员;按国家有关要求配备财务人员。
4、市场能力: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关系,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一定的产品销售网络。
5、行业经验:有一定的产品、相关产品或相关行业销售经验。
6、财务状况:账户独立、可出具正式的发票,具有良好的资金周转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作风和信誉。
7、经销限制:承诺不经销其他竞争对手的同类或类似产品。
8、其他:
(1)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企业文化。
(2)遵守双方签署的经销协议和公司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
(3)服从并全力支持公司制定的整体市场营销策略和产品推广计划。
(4)保证双方达成的销售指标的完成和产品销售业绩的不断上升。
五、 经销商申请程序
1、市场调研:申请方应事先了解公司的产品内容、产品特点、市场前景、本地区产品的销售预期及竞争产品的相关情况,以决定是否向公司提出经销申请。
2、经销申请:申请方填写经销商申请表,提供工商执照、银行账号、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公司简介、当前运营情况、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3、资格审查:公司产品营销中心的区域销售管理人员负责了解申请经销区域的市场前景、对申请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由营销中心经理确定是否接受申请;由负责营销的副总经理进行审核,确定经销商的授权区域、授权等级,必要时应进行实地考察;并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4、协议签订:经销申请经批准后,由产品营销中心按标准条款,与申请方签订产品经销协议书。
5、颁发证书:公司向经销商颁发授权证书。
6、年度审核:每年年底公司对经销商的销售业绩(主要是结算金额)、各项营销、管理操作规范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以决定下一年度是否续签经销协议,并协商确定下一年度的销售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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